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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08-02-25 16:14:31] 作者:[] 点击次数:[]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真履行发改委的工作职责,形成服务周密、协调有力、令行禁止、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制度
    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调研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公务员行为规范和业务理论知识,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学习的时间和内容
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学习的内容是:马列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论述;《公务员法》;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党的建设和经济工作的重要精神;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涉及全面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制定发布的重要文件;国家、省、市发改委制定下发的重要经济政策和文件材料;发改系统业务知识及市场经济、行政管理、现代科技和法律法规等知识。
    (二)学习的管理与考核
政治业务学习由机关支部统一安排,办公室组织。办公室根据委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委实际,会同有关科室作出学习计划安排和配档表,准备好有关学习材料,搞好集中学习记录。
机关支部每半年对各科室和每个同志的政治业务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年终对委内机关政治业务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三)业余学习进修
积极支持机关干部业余进修,凡个人申请参加学历(学位)应试教育或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注册考试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二、工作规定
    (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发改委的参谋和协调服务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好务。
    (二)全面加强发改委思想作风、服务能力、和谐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领导和部门满意、基层和群众赞扬、机关干部职工舒畅的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断强化学习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形象意识。
    (四)积极倡导“慎于思、敏于行、讷于言、精于勤”的工作态度;坚持“工作起点高标准,工作过程高效率,工作成果高质量”的工作原则。
    (五)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发改委全面工作,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对主任负责,并按照工作分工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职责。副主任对其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大胆决策,勇于承担责任。主任不直接受理未经分管主任审议的科室工作。副主任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任汇报。
    (六)涉及发改委内部的干部调整、大额经费开支、重要工作事项等,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七)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副主任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主任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主任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处罚;对有关单项工作,按照委的相关规定,给予奖罚。工作人员目标及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由主任或副主任进行不定期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发改委内部通报。
    三、公文制作及管理规定
文字工作是发改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写作水平是发改委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
   (一)以发改委名义出台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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